(2007-5-3 10:53) 广告帖的杜绝要靠大家的努力,希望大家积极监督垃圾帖和广告帖,及时举报给各斑竹,谢谢大家了!!          (2007-5-3 10:50) 今后大家看贴一定要回贴啊!尊重楼主的劳动成果从我做起!看贴回贴是美德啊!          (2006-11-18 23:52) 现今论坛有新派别建立,大家都去看看吧,欢迎大家的加入!(今后还会有新的门派建立,喜欢哪个就加入哪个)          (2006-7-17 19:09) 所有论坛管理人员,请加入QQ群 27548892 !加入时请报论坛姓名!          (2006-7-14 0:00) 论坛已开通许多服务设施!          (2006-7-12 11:01) 斑竹招聘中!!请到≡意见和建议≡ 这个版块发帖!     法院通告 被起诉用户名单: 雪の恋 囚犯名单:
【诉讼处】|【状纸清单】 |【监狱】 您当前有【0】张法院传票
社区法院管理办法:

一、所有注册用户都享有在法院提起诉讼的权利,可对违反以下条例者提起诉讼:
(一)违反论坛注册服务条款规定内容的;
(二)进行恶意灌水,或捏造散布谣言的;
(三)采用非法手段在社区谋取利益的;
(四)其它扰乱论坛和社区正常秩序的行为。

二、原告提起的诉讼由法官(监狱长)风风审理!
三、原告提起诉讼应确保实事求是,并提供被告犯罪的详细证据/说明;被告可以进行申诉,法院会结合原被告陈词进行审理。
四、如有造谣、诬告的行为,将视情节对原告处以一定的罚款。
五、入狱囚犯可以由其他人进行保释,保释出狱人员如再次被判有罪,将加重处罚。

社区治安良好,还没有一起诉讼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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